意昂3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采購管理👨👩👧👦,建立規範有效的采購工作運行機製,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保障教學、科研正常開展🧑🔧,推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上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由學校資金支付並有償取得貨物🧑🚒、服務與工程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家具🚴🏻♀️🫄🏽、設備🌅、圖書🏄☝️、教材🎂、數字產品🤸🏻♂️、藥品等。
本辦法所稱工程,是指基本建設和修繕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包括對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和公共設施實施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除🅰️、修繕、改造、安裝🙍🏼、裝飾裝修、弱電工程和園林及景點建設工程等。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𓀓,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建設所需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
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購對象🙍🏻♂️🕹,包括物業管理、信息技術、展覽服務😼、審計服務等。
第三條 本辦法僅適用於學校組織或委托的各類采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采購工作實行管采分離,相互監督、相互製約。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采購工作的領導機構⚔️,招投標辦公室是學校采購統籌和實施的主管部門💒,各采購工作小組是學校采購工作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是學校采購需求提出或最終使用部門👨🏼⚕️,分別按照職責和權限歸屬承擔相應工作和責任,各部門分工協作,共同完成采購工作。
第五條 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財務處🗝、審計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後勤與基建管理處⛹🏿♀️、圖書館、現代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招投標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投標辦公室🦸♂️,負責協調和處理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第六條 學校采購依采購標的類別設五個采購工作小組,即工程采購工作小組🤚🏿、物資設備采購工作小組🤷🏼♂️、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工作小組👨🏼🏫、圖書教材采購工作小組、服務采購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負責製🌒👨🏻🏫。
第七條 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采購的政策及法律法規,落實學校有關采購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全面負責、領導學校采購管理工作,監督和審查學校采購合法、合規性🫑,審議學校采購工作政策、規章製度🏉、管理程序📘、工作報告,討論決策其他有關事項等🧑🏻🎤🕞。
招標辦職責:負責執行國家☃️、地方關於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製訂學校有關采購工作的規章製度,並組織和協調實施🌆;對學校采購工作歸口管理,統籌學校貨物、服務和工程的采購管理工作;受理“學校采購”數額以上項目申請😱,確定采購組織形式、采購方式🏌🏿♀️,並組織實施;監督“零星采購”數額範圍內的采購工作;負責招標代理機構的遴選和管理🙆🏻♀️🖖🏻;會同信息化辦公室建設學校采購管理服務平臺,負責平臺的日常使用與管理;負責學校采購工作的信息統計🧚🏼;負責采購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采購平臺供應商賬號管理工作。
采購工作小組職責:負責製訂相關采購項目管理規程🧑🏿🦰;負責采購項目立項審查👩🏻;負責審定采購文件👩🏭;委派或推薦人員參與評標🧝🏿♀️;負責采購合同文本的審核及項目結項工作📌。
使用部門職責🕗:使用部門指提出采購需求或最終使用的部門🧍♀️。主要職責有根據工作需要指定項目負責人(一般為經費負責人)🐝,對采購標的的市場技術或者服務水平、供應、價格等情況進行市場調查🧓,根據調查情況、資產配置標準等科學、合理地確定采購需求🙎♂️,進行價格測算🏘;配合進行大型或進口設備的論證;落實經費👨🏼🍳,申請立項采購⏪;參與采購過程♠︎🙎🏿♂️,確認采購文件、采購合同內容;負責合同履行🦓、資產登記🎷、財務報賬、項目驗收💁🏿♀️;負責采購檔案的收集👩🏼🎓、整理與保管🧜🏼♀️。
第八條 采購工作小組的業務範圍
工程采購工作小組設在後勤與基建管理處,後勤與基建管理處處長為組長,後勤與基建管理處為具體承辦業務部門和采購任務申報部門及合同管理部門🧒。主要業務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除、修繕;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和公共設施實施的維修👨🏻⚕️、改造、安裝、裝飾裝修和園林及景點建設工程等👊🏿,以及基建工程相關的貨物,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服務的采購。
物資設備采購工作小組設在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處長為組長🧔,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為具體承辦業務部門和采購任務申報部門及合同管理部門🪄。主要業務包括儀器設備、家具🧑🏿🚒、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等的采購🏃。
圖書教材采購工作小組設在圖書館,圖書館館長為組長,圖書館為具體承辦業務部門和采購任務申報部門及合同管理部門。主要業務包括圖書👲🏼、教材、音像資料、電子資源等的采購🧔🏼♂️。
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工作小組設在現代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現代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主任為組長,現代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為具體承辦業務部門和采購任務申報部門及合同管理部門。主要業務包括計算機軟件🙆🏿♀️、信息化工程、信息技術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雲計算服務等信息化產品及服務的采購。
服務采購工作小組設在招標辦,招標辦主任為組長,招標辦負責服務采購合同管理工作,使用部門為具體承辦業務部門和申報部門。服務采購包括物業管理🟣、園林養護💂🏿♀️、基礎設施養護、印刷、出版👰🏿♂️、醫藥服務、各類技術咨詢服務等。
第三章 采購立項
第九條 采購遵循“預算為據、程序嚴謹、分級審批、全程監督、按期統報”的原則進行項目預審、立項審批🥾、采購履約、驗收結項等程序🚶🏻。嚴禁“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采購程序😄,嚴禁“先采購執行🧙♀️、後立項審批”。
第十條 使用部門根據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等工作開展的需要,申請采購立項♿。項目負責人為申請人🙅🏽♂️。立項範圍如下👐🏽:
(一)依據《上海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須實施集中采購的貨物🍪、服務😪、工程♔;
(二)上海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單品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元或單項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0元的貨物采購🙈,單項金額超過人民幣30000元的服務采購🫲🏿,所有工程采購👨🏿⚕️,以及需簽訂合同的各類采購項目👳🏽♀️。
第十一條 采購需求應當清楚明了、表述規範、含義準確👨❤️👨。采購需求是指采購人為實現項目目標,擬采購的標的及其需要滿足的技術、商務要求👃🏽。包含性能🦇、材料、結構、外觀👱🏽👏🏻、安全,或服務內容和標準等技術要求;和交付(實施)的時間(期限)和地點(範圍)🏇🏻,付款條件(進度和方式)🈚️,包裝和運輸🙌🏼,售後服務👫,保險等商務要求。
在確定采購需求前可通過咨詢、論證、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需求調查 🤷🏻,了解相關產業發展、市場供給🚵🏽、同類采購項目歷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運行維護📘、升級更新🐏、備品備件🪿🫳🏻、耗材等後續采購💆🏼♂️,以及其他相關情況。下列采購項目應開展需求調查: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技術復雜👾、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包括需定製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項目等🤱🏿。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需求調查內容的,可以不再重復調查。
第十二條 政府采購項目應開展采購意向公開👨🦱,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於采購活動開始前 30 日公開采購意向🧏🏼♀️。
第十三條 財務部門項目預審🕒,對采購申請進行經費來源和落實情況進行審核。
項目立項後,原則上不得進行變更🕵🏿♂️,如在立項後發生預算變更的🐤,由使用部門按規定調整預算,落實經費後執行⛰。
第十四條 采購工作小組項目預審,包括下列內容:
(一)預算總額、經費來源、采購原因、采購需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執行情況、安置地點等項目基本情況;
(二)采購大額或進口產品的🚤,須有專家論證意見👩🦱;采購進口產品的🏊🏽,須完成規定的申報程序;重大項目須相關論證和審批🙍🏽♀️。
第十五條 采購項目立項審批,實行分級審批:
(一)項目采購總額在3萬元以內的,由采購工作小組組長審批;
(二)項目采購總額超過3萬元(含),未達50萬元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采購工作小組組長審批🚗;
(三)項目采購總額超過50萬元(含),未達100萬元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采購工作小組組長、招標辦負責人、分管項目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項目經費校領導審批;
(四)項目采購總額超過100萬元(含),未達200萬元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采購工作小組組長、招標辦負責人、分管項目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分管項目經費校領導審核;總會計師審批;
(五)項目采購總額超過200萬元(含)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采購工作小組組長🖇、招標辦負責人🦹♂️、分管項目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分管項目經費校領導👩🏻🦯➡️⛸、總會計師審核,校長審批🫱🏻🚆;
(六) 基本建設項目🤸🏽♀️,項目采購總額未達500萬元(含)🫸🏻,經過基本建設相關規定程序後💇🏽♂️,由分管校領導審批;項目采購總額超過500萬元的👰🏼,由分管校領導審批,總會計師審批,校長審批。
第十六條 審批人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則履行審批職責,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采購申請,審批人應拒絕審批🧘🏽♂️🌝。
第四章 采購受理與組織
第十七條 采購項目符合“零星采購”數額標準的由使用部門受理采購。達到“學校采購”數額標準以上的由招標辦受理,由招標辦🎷、采購工作小組或使用部門集體決策采購組織形式、采購方式等事項👨🏻🌾。集中采購項目由招標辦受理。
第十八條 集中采購項目:適用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由學校實施上海政府采購網框架協議采購;單筆采購金額超過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委托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采購🕖。
第十九條 非集中采購項目:符合“零星采購”數額標準的由使用部門組織采購。達到“學校采購”數額標準以上的由招標辦組織采購。達到“代理采購”數額標準以上的委托代理機構組織采購。
項目采購總額未達到“代理采購”數額的,可以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委托代理機構組織采購。
第二十條 各類采購組織形式的限額標準,根據本市財政部門的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製定。
第五章 采購執行與方式
第二十一條 “零星采購”由使用部門負責執行。項目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下的直接采購🧛🏽♀️🧏🏽♂️。項目預算金額超過10萬元(含)的🖕🏿,組建三人(含)以上單數構成的談判小組,實施談判采購🎿。
第二十二條 “學校采購”數額標準及以上的項目采購方式包括招標采購和非招標采購👩🦯➡️。
招標采購,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非招標采購,包括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框架協議、單一來源、詢比價、談判、協議供貨和公開比選采購👷🏽。
第二十三條 不適用采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特殊采購項目🧑🏻🤝🧑🏻,經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決策後實施采購💒。其中,采購金額達到地方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采用非公招標采購方式的特殊采購項目💩,經學校相關決策程序審批後🫷📡,報財政部門批準後實施采購。
第二十四條 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分管項目的職能部門負責人👩🏼🦰、采購工作小組組長🧗🏿♀️、招標辦負責人審核🍈,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采用其他采購方式采購失敗🏦,變更為單一來源采購🧘🏽,由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第六章 采購合同與結項
第二十五條 采購合同的管理按照學校合同管理相關規定執行。采購工作小組負責協助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采購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第二十六條 合同履行、項目驗收🤽🏻♀️、財務報賬以及資產登記等結算由使用部門項目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辦理。
第二十七條 項目驗收🧑🧒、結算完成後🧝♀️,采購工作小組負責結項🎇;使用部門應明確專人負責采購項目相關采購檔案的收集🥏、整理與保管🧑🍼💟;各相關部門在職能或業務範圍內🧗,負責采購資料的整理、管理和歸檔🪸。
第七章 工作紀律及監督問責
第二十八條 采購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實施。各采購工作小組依工作職責和權限建立🐍、完善采購管理內控機製𓀃;各學院(部門)梳理及規範本學院(部門)業務流程、依法依規采購,建立校、院兩級相應的、相互監督及促進的采購工作內部控製製度,對本單位采購工作進行監管。
第二十九條 采購工作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采購相關部門對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條 采購活動要嚴格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采購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製度,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嚴禁收受錢、物❔、有價證券等,嚴禁接受宴請或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謀私利。
(二)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三)與采購工作無直接關系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幹預和影響學校的采購工作🧜♂️。
(四)凡評標人員中有配偶、子女和親屬參與投標的應實行回避製度🚶♂️➡️。
(五)嚴禁未經采購程序或集體討論確定施工(供貨)單位👨👧👦,嚴禁明招暗定,嚴禁違規操作👁🗨。
(六)所有參與學校采購工作的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嚴禁以任何方式泄漏應當保密的📊🧛🏻♀️、與采購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采購項目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公開采購信息。
第三十二條 采購部門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相關規定,要求采購部門或者采購工作人員向其指定的供應商進行采購。
第三十三條 學校采購工作接受上級和學校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采購相關部門🚣🏼♂️、各當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三十四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分工,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權控告和檢舉。
第三十六條 對采購工作中出現的涉嫌違紀違法違規行為,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規定與國家或上海市地方有關規定不符的🚣♂️,按照國家或上海市地方規定執行。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地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20年1月11日發布的《意昂3采購管理辦法》(滬海洋招投標〔2020〕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