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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計劃開展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派出項目👨🏼🦰、學術交流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等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具體申報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
(一)項目內容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資助優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學博士來華(回國)在國內博士後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和博士後設站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幣,博士後設站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幣,包括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
2020年度計劃資助400人左右。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須為近3年內獲得博士學位的外籍或留學回國博士。
3.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學位所屬學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為參考)。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申請人♚,條件可放寬至博士畢業學校為本國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據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合作框架,在德國獲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外籍博士🤹🏿♀️🦹🏽,如獲得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正式推薦可申請本項目,不受學校或專業排名限製(聯系方式👰🏻👗: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駐北京辦事處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請人自主聯系國內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並獲得博士後設站單位正式推薦。
5.能夠保證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不少於20個月。
6.申請本項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7.非英語國家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8.國內在職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申請人受本項目資助期間須全脫產從事博士後研究。
9.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10.符合上述1-9款條件🌓,在每批次申報截止日期前🧑🏼⚖️,進站時間未滿6個月的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可以申請本項目🧑🎤👳🏻♂️。
(三)申報及遴選程序
1.個人申請
申請人於1月15日-9月7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填寫相關信息,上傳《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申請表》(“表格下載”或“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系統中下載)及主要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並將紙質申請材料報送博士後設站單位。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外籍人員提交護照復印件)。
(2)博士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畢業生如還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在辦理進站手續時提供博士學位證書。
(3)《申請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學術成果證明材料🧑🏽🏭。
2.校博管會材料提交審核時間安排
批次 | 網上材料提交截止時間 | 紙質材料審核截止時間 | 提交地點 | 說明 |
第一批 | 3月9日 | 3月11日 | 行政樓605A | 寒假、暑假期間不受理 |
第二批 | 9月7日 | 9月9日 |
(四)遴選方式
自2020年起🔞,試點對世界排名前30名的高校(申報系統中已列出)的留學回國和外籍擬進站的博士畢業生🚣🏻♂️,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先到先得、直接資助”的遴選方式。本年度計劃資助100人(其中留學回國人員50人、外籍人員50人),資助名額用完即止。
對未獲得直接資助的申請人員,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將分兩批次組織專家評審(第一批次截止日期為3月15日🙅☝️,第二批次截止日期為9月15日)。
獲選結果擬於5月⛴🥶、10月分兩批次公布。
二、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
(一)項目內容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合作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派出人員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時間須不少於12個月👨🏼🦳,在派出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時間須不少於6個月✥,在站時間累計不少於24個月,最長不超過6年。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資助派出人員每人30萬元人民幣,主要用於支付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等。派出單位根據派出人員在國內實際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給予相應配套資助。
2020年計劃資助120人。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7️⃣、擬進站的2020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其中🌻🐡,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須經所在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3.自主聯系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並獲得正式邀請。國(境)外擬接收單位一般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為參考)、國際一流研究機構或企業。如擬接收的國(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內,但申報學科在國際上屬優勢學科,需國內博士後設站單位另附說明。
4.國(境)外接收單位須給予一定資助👨🏼✈️,承諾給予對等及以上資助的優先入選。
5.申請本項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具有良好的英語或接收國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7.專業領域👵。優先考慮《“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的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重大專項、前沿技術領域🙇🏼♂️🪐,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點項目。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及遴選程序
1.個人申請
申請人於1月15日-3月9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填寫相關信息🦋,生成並打印《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申請表》,上傳主要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同時將紙質申請材料報送博士後設站單位。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填寫相關信息🤌🏽,生成並打印《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申請表》,並上傳主要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同時,將紙質申請材料報送博士後設站單位✡️。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應屆博士畢業生如還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辦理進站手續時須提供博士學位證書👨🏻✈️。
(3)國(境)外機構正式邀請信🏇🏻。應使用邀請機構專用信紙打印,由外(對)方合作導師或邀請機構簽發,並明確如下內容:基本信息(被邀請人姓名及國內(內地)單位名稱等);科研工作起止時間🟠、專業、課題或研究方向🌧;外(對)方合作導師簽字(含電子簽名)與聯系方式;是否承諾支付博士後期間的資助經費及資助金額數。
(4)《申請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學術成果證明材料👱🏻♂️🧙🏼♀️。
2.校博管會材料提交審核時間安排
網上材料提交截止時間 | 紙質材料審核截止時間 | 提交地點 | 說明 |
3月9日 | 3月11日 | 行政樓605A | 寒假期間不受理 |
(四)遴選方式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組織專家評審,獲選結果擬於5月下旬公布。
三🏌️♂️、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一)項目內容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主要用於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
2020年計劃資助150人💁🏼♂️。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為在站的博士後研究人員。
2.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學術交流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擬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須為本領域內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學會🎮,或者由國際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擬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後合作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後本人為第二作者)🥷🏻,並已收到將在會議上宣讀論文的正式書面錄用通知🧑🏻🏭👱🏻♀️。
5.在從事本站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2020年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已包含專門的國際學術交流經費,獲選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
7.入選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1️⃣🍗、“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在國(境)外工作期間不能申報本項目🚓🦻🏻。
8.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年度(可先參會,後報銷)。
(三)申報及遴選程序
申請人於1月15日-10月31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填寫相關信息👩🎨,生成並打印《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申請表》🛄,上傳主要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主要證明材料包括:
(1)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通知👧🏼。
(2)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邀請函。
(3)論文被會議收錄的證明。
(4)論文首頁掃描件(需標出論文作者和署名單位)。
(5)以上申報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或學術會議所在國語言)撰寫📟,不可用電子郵件代替。
(三)遴選方式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擇優確定獲資助人員,擬於4月🪂、7月、11月分三批次公布獲選結果👩🏿🎓。其中,參加“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目錄》所列會議,且受邀做口頭報告的申請人,經設站單位審核推薦,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復核通過後,可先到先得🧑🏿💻,直接資助,資助名額用完即止。設站單位可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查詢本單位申請人獲選情況。
鼓勵各地和設站單位對參加國際頂級學術會議或學術成績特別突出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給予配套資助。獲資助人員可先行參會,待正式獲選結果公布、資助經費撥付後報銷✫。
四👨🏿🚀、香江學者計劃
(一)項目內容
“香江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36萬元港幣,主要用於支付博士後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保險及往返旅費等🤵🏽♀️。
2020年計劃資助60人🦹🏻♂️。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內)🕒。
3.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4.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5.能全職在港工作2年。
6.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製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2020年1月底—3月15日。具體申報啟動時間視項目崗位發布時間而定👨🏻🦼。
(四)申報及遴選程序
1.個人申請
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查看申報崗位,填寫相關信息,生成並打印《香江學者計劃申請表》🫳,上傳主要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並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博士後設站單位🙇🏽♂️。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博士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應屆博士畢業生如
尚未進行答辯💂🏽♀️🧑🦰,可先申報,辦理進站手續時須提供博士學位
證書。
(3)代表個人最高水平的學術及科研成果材料🩲。論文提供摘要及收錄檢索證明,專利或獎勵提供證書💆🏿♂️,專著提供封面、目錄和摘要🧙🏼♂️。
2.校博管會材料提交審核時間安排
網上材料提交截止時間 | 紙質材料審核截止時間 | 提交地點 | 說明 |
3月9日 | 3月11日 | 行政樓605A | 寒假期間不受理 |
3.內地與香港組織遴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組織第一輪專家評審並確定不超過120名候選人;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專家評審並確定不超過60名獲選人員👪。
申請人和設站單位於5月下旬登錄“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查詢第一輪評審結果,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擬於7月份對評審結果進行核準並印發資助通知👩🦯➡️。
(五)獲選結果公布
第一輪獲選結果擬於5月公布,最終獲選結果擬於7月公布🥚。
五、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一)項目內容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機構,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幣和36萬元澳門元🚣🏿,主要用於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
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
2020年計劃資助30人。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內)。
3.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4.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5.能全職在澳門工作2年。
6.專業領域📜:中醫藥(生物醫學、臨床生物學、生物訊息學👰🏼🧑🏽🚒、中藥學、藥學🧡、化學等),微電子(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物理學、模擬與混合電路等),月球與行星研究(物理學、應用數學、化學👱🏻♂️、地質學、天文學👫、計算機科學和技術、大氣科學🦋✉️、空間物理、信息科學和遙感科學等),智慧城市物聯網(智能感知⚾️🖇、網絡存儲和傳輸💮、大數據分析和控製⇾、智慧能源物聯網、智能交通🧑🏼🚒𓀗、公共安全監控和災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門已具備發展基礎和潛力且具有傑出學術帶頭人的優勢專業領域✊🏿🚣♂️。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2020年1月底—3月15日👨👧。具體申報啟動時間視項目崗位發布時間而定。
(四)申報及遴選程序
1.個人申請
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查看申報崗位🤵🏻♀️🧖🏻♀️,填寫相關信息🧑🏻🦼,生成並打印《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請表》,上傳主要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並將1份紙質申報材料裝訂後報送博士後設站單位。主要證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博士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應屆博士畢業生如尚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在辦理進站手續時須提供博士學位證書。
(3)代表個人最高水平的學術及科研成果材料。論文提供摘要及收錄檢索證明🙎🏼♂️,專利或獎勵提供證書,專著提供封面👩🏻🔧🌋、目錄和摘要。
2.校博管會材料提交審核時間安排
網上材料提交截止時間 | 紙質材料審核截止時間 | 提交地點 | 說明 |
3月9日 | 3月11日 | 行政樓605A | 寒假期間不受理 |
3.內地與澳門組織遴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組織第一輪專家評審🙎♂️,確定不超過60名候選人。候選人在規定時間內與至多2位合作導師對接🐶。對接成功後🙍🏿♀️,候選人和合作導師共同撰寫研究方案,並由候選人向澳門項目秘書處遞交申請表和研究方案。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組織項目終評,最終確定30名獲資助人員。
申請人和設站單位於5月下旬登錄“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查詢第一輪評審結果。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擬於7月份對評審結果進行核準並印發資助通知。
六、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一)項目內容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幣,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於獲選人員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差旅費用。
2020年計劃資助45人。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內)。
3.具備良好的英語或德語能力。
4.能保證全職在德國工作至少20個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
6.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依托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2020年3月1日—4月25日。具體申報啟動時間視項目崗位發布時間而定。
(四)申報及遴選程序
1.個人申請
(1)《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申請表》(中國博士後網—業務工作辦理—表格下載)🆑。
(2)主要證明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②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博士畢業生如尚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在辦理進站手續時須提供博士學位證書🧘🏿。
③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或榮譽稱號證書、論文和學術專著的版權頁。獲獎成果需註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著作🧏🏼、論文需註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註明位次💕。
④專家推薦信🦁。
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譯件🥉,要求清晰無誤🔧,與原件一致🧑🏼。
2.校博管會材料提交審核時間安排
網上材料提交截止時間 | 紙質材料審核截止時間 | 提交地點 | 說明 |
4月20日 | 4月22日 | 行政樓605A | 寒假期間不受理 |
3.遴選程序
經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進行資格復核及初選後,由德方組織遴選。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擬於7月份公布獲選結果🤸🏻。
七、有關要求
(一)上述項目(除學術交流項目外)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及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僅需報送1份🤸♂️。申報材料需合訂成冊🧇,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還須提交申報材料掃描件刻錄光盤1份。博士後設站單位應於相應批次申報截止日期前將申報材料快遞至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逾期不再受理🏃➡️。
(二)“香江學者計劃”與“澳門青年學者計劃”項目崗位同期發布,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同期組織第一輪專家評審🎅🏿。申請人可同時申報“香江學者計劃”與“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但申報的項目崗位須屬於同一一級學科。
(三)擬進站的獲資助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進站手續,作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管理。
(四)引進項目獲資助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進站,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赴國(境)外開始博士後研究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獲資助人員按照《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3〕77號)和《關於印發“香江學者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1〕92號)中的有關規定管理🏌️♀️。“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和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獲資助人員由設站單位參照以上
文件進行管理🏄🏼。
(六)除學術交流項目另有規定外,資助經費應全部用於獲資助人員的日常生活費用(含工資、獎金、生活補助及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等)🛖,應由單位承擔的社保繳費部分不得從資助經費中列支🖖🏼。設站單位不得提取項目管理費。
(七)申報時未提交博士學位證書的獲資助人員🩺👮🏿♀️,進站時設站單位應查驗其學位證書。如無學位證書🙋🏿♀️,應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取消其獲選資格,不得辦理進站手續。
(八)如獲資助人員放棄資助或退站,設站單位須將剩余經費及時退回撥款賬戶🧏🏻♂️。
聯系人:任老師
聯系電話:61900263
(校博士後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