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發“中國作者107篇論文學術造假被撤”的通知 |
全校師生🙉: 日前,中國107篇學術論文造假被出版商撤稿。這些論文大部分作者均為醫院醫生,所屬的機構單位是國內高校的附屬醫院,包括浙江大學附屬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附屬醫院、山東大學附屬濟南市中心醫院🫳🏽、湘雅一、二、三院等知名醫院。 特將此文予以轉發以示警醒,借以提醒我校廣大科研工作人員端正科研態度🧑🏿⚕️,堅持實事求是的科研精神和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誠實守信,自覺抵製學術失範和學術不端行為,樹立正確的科學研究道德✷。(科技處)
附: 中國作者107篇論文學術造假被撤 日前,世界著名學術出版機構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發布聲明🧏🏻♀️,撤銷《腫瘤生物學》(Tumor Biology)期刊所刊登的107篇論文。此次被撤稿論文的作者全部來自中國,撤稿原因為論文作者編造審稿人和同行評審意見👩🚀➿。 上周五(4月21日),世界著名學術出版商斯普林格(Springer)發布消息,稱其治下的期刊《腫瘤生物學》(Tumor Biology)因作者編造審稿人和審稿意見而撤稿107篇論文,創撤稿數量最高紀錄。 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已於2016年年底解除了與此次撤稿的《腫瘤生物學》期刊的合作🧑🏽🚀。仍由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發布撤稿聲明,原因在於這些論文為合作期間所刊發⇒。 根據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發布的信息顯示👨🏫,關於此次撤稿事件,早在4月18日,中國科協就在北京與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大中華區總裁安諾傑等人進行了溝通。對於此次撤稿事件,安諾傑表示😉,這只是2015年撤稿事件的延續。 2015年的撤稿事件是指2015年8月該集團撤回旗下10個學術期刊已發表的64篇中國作者的論文。這些論文因學術造假被撤,在當時曾深深刺痛中國科技界的神經🧶。事發後🧐,時任中國科協副主席的黃伯雲院士曾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中國科協對此事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出現了不同作者、不同評審人使用相同電子郵箱的情況”。這說明“這些論文投稿和回復評審意見是有人在批量操作”👨⚕️。調查結果也顯示,確實存在“第三方”在幫助這些論文作者弄虛作假⏪。 “調查發現,‘第三方’投稿時推薦的評審人👱♀️,有些姓名、職務和工作單位是真的,而聯系所用的郵箱全都是‘第三方’所註冊的👩🏿🏫。”黃伯雲當時曾表示,如此一來,待評審的論文實際上返回到“第三方”手裏,投稿者冒充評審人評審自己的論文,讓自己的論文獲得錄用。 根據安諾傑的介紹,最新發生的這107篇撤稿事件是《腫瘤生物學》雜誌利用2015年撤稿事件掌握的虛假同行評審信息反查了2012年—2016年發表的所有論文,從而發現這批偽造同行評審的論文。因此🤸🏼♀️,此次撤稿事件實際上與2015年所撤稿件的情況相同🗄,只是此前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並未查出這些虛假論文。 這兩起撤稿事件的確暴露了一些科研人員違反學術道德的造假行為🛞,揭露了論文代發的“第三方”灰色產業鏈🪻,同時也折射出這些撤稿期刊同行評審製度不夠嚴謹的問題🧒🏿。這兩起事件中,撤稿的國際期刊均存在要求論文作者自己推薦同行評審人的情況,使得“第三方”代替論文作者發表論文時鉆了這個空子📣,捏造了虛假的同行評審人信息🪿。 在最新的這次撤稿事件中,發表於2016年的仍有十幾篇之多,這表明2015年的事件發生後,該期刊並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安諾傑承認,在撤稿事件中,該出版集團確實存在期刊編輯對評審專家信息🚣🏽♂️、評審專家評審意見審核不嚴格等問題。他表示,該出版集團正在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完善內控機製。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解除與《腫瘤生物學》期刊的合作,顯然是其所采取加強期刊管理的措施之一🔮。 對此,中國科協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王春法表示,此次撤稿事件,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的責任不可推卸🧗🏿♀️。他同時提醒該出版集團應對以經濟利益為目的、與“第三方”機構有勾結的“掠奪性期刊”提高警惕。 安諾傑同時表示🫸🏿,撤稿事件是全球性問題🛌🏻,並不只是針對中國作者的論文,其他國家作者的論文也存在因虛假同行評審等原因被撤稿的情況🍆。他認為⛹️,“第三方”中介對虛假同行評審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是學術期刊共同的“敵人”。 附:此次被《腫瘤生物學》撤稿的研究機構清單 |
關於轉發“中國作者107篇論文學術造假被撤”的通知
作者🤦🏻:彭俞超 索取號:G1050903001-2017-0007 發布時間:2017-08-21 瀏覽次數🍫: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