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意昂3 | |
二🧑🦱、就讀校址 | 校 本 部🏢𓀝: 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備註: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級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地上線生源不平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除英語專業🎪💇🏻、中澳合作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外🙇🏼♀️,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入學後除日語、朝鮮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外語教學語種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專業對口用人單位一般只招男生。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十🧙🏿♂️、錄取規則 | ⑴投檔比例: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結合我校生源情況設定投檔比例。 ⑵對已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以高考總分(各省投檔分)為依據,按專業誌願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專業誌願級差分,總分相同情況下👖🦅,按語數外三門合計分數順序錄取;如語數外三門合計分數仍相同,理科按數學和外語合計分數順序錄取,文科按語文和外語合計分數順序錄取。 ⑶對未錄取到所填報專業但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⑷上海地區平行誌願錄取批次,在我校招生計劃滿足且本人願意服從全部專業調劑的前提下,學校承諾進檔不退。 ⑸上海地區報考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口試成績須達到C級,口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6)對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要求單獨製定具體錄取辦法,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⑺在同批錄取控製線上,我校不降分錄取。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 [2000] 120號)👵🏿; 2.特殊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500元(滬價行 [2000]120號); 3.中澳合作辦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 [2005] 34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教委財 [2012]118號)。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意昂3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意昂3本科畢業證書。 | |
十三、聯系電話 | 招生辦公室:021-61900607 61900608 61900609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021-61900294 | |
十五、網址 | http://www.shou.edu.cn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校人民獎學金🛀🏼、校專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 按類招生專業及含專業方向專業說明: 按類招生專業😇、含專業方向的專業學生入學後按學校規定時間確定專業或專業方向🎊🪝。 |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作者👉:盧克祥 索取號:G1050601000-2016-0002 發布時間:2016-04-25 瀏覽次數👩❤️💋👨: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