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校第29屆畢業研究生離校時間基本定在7月8日左右,為確保畢業生能夠順利離校,現將報到證、進滬就業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及檔案投遞等相關手續通知如下🩺:
一、上海生源畢業生報到證辦理和檔案投遞
(一)報到證辦理
1.在6月25日及以前簽訂“上海市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而且“協議書”上的條款均已填寫完整🚵🏽♀️⚁,特別是信息登記號,下同),學校將統一辦理其報到證🤳🏿,在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
2.在6月25日以後簽訂“協議書”的,到研究生部或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軍工路校區鑒證蓋章後,憑“協議書”和學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打印報到證申請表”,畢業典禮後👩🏿🦲,由學生本人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冠生園路401號)自行辦理報到證♗。
(二)畢業生檔案投遞
1.在6月25日前已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根據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的檔案投遞單位及地址投遞檔案。
2.在6月25日前未簽訂“協議書”的,其檔案投遞單位為畢業生戶籍所在區的職業介紹中心。
3.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畢業生💁🏽,在6月25日前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至研究生部💳,其檔案將根據考取的具體學校的地址進行投遞📸。自費出國的上海生源畢業生,在6月25日前將簽證復印件交至研究生部,其檔案投遞至畢業生戶籍所在區的職業介紹中心。
4.檔案投遞時間在畢業離校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報到證、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和檔案投遞
(一)報到證、通知單0️⃣、戶口遷移證辦理
1.已遞交上海市戶籍申請並同時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的畢業研究生
(1)畢業生在6月25日前將單位蓋章的“2011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送至學院輔導員處,待戶籍申請結果公布後,學校將為未通過戶籍申請的畢業生辦理“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及回生源地的“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
(2)畢業生6月25日前未將“登記表”交到學院輔導員處的:待戶籍結果出來以後🛅,未通過戶籍申請的畢業生須將“登記表”送研究生部加蓋公章🏌🏿♀️。畢業典禮之後🥥,學生憑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回生源地“報到證打印申請表”、“協議書”及“登記表”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自行辦理“報到證”及“通知單”。
(3)通過上海市戶籍申請的畢業生,請將“關於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辦理本市戶籍的通知”的第二聯(黃色聯)送校研究生部後再辦理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等相關手續🧑🏿🍳。
2.直接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的畢業研究生
(1)在6月25日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將“登記表”送至學院輔導員處的,學校將統一為其辦理“通知單”、“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在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
(2)在6月25日以後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將“協議書”和“登記表”、“打印報到證申請表”🕵🏽♂️,帶至研究生部蓋章👰🏽, 畢業典禮之後🖇,由畢業生自行前往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3.去外省市就業的畢業研究生
去外省市就業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 在6月25日前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統一為其辦理“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並在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 在6月25日以後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將“協議書”和 “打印報到證申請表”,帶至研究生部或者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軍工路校區蓋章🚽, 畢業典禮之後,由畢業生自行前往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4.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畢業生
在6月25日前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至研究生部,其檔案和戶籍將根據考取的具體學校的地址進行投遞和轉移。
5.自費出國的畢業生
在6月25日前將簽證復印件交至研究生部🏌🏿♀️,外地生源畢業生其檔案和戶口投遞及遷移至生源所在地。
(二)畢業生檔案投遞
1.在6月25日前簽訂“協議書”的,且簽約單位為上海以外省市的畢業生的檔案🙋🏿♂️,學校將根據“協議書”上填寫的檔案投遞單位及地址投遞檔案。
2.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和回省就業的畢業生🍢👱♀️,其檔案回畢業生生源地🧑🏻✈️。
3.檔案投遞時間在畢業離校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
三、對於要辦理居住證的畢業生👱🏻♀️,學校只為其辦理“通知單”✤👩🏼⚖️、“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居住證的辦理需由畢業生畢業後,按照如下流程辦理🫒:
(一)畢業生憑“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回原籍落戶並開具落戶外省市的戶籍證明。
(二)申領人(本人或聘用單位)按照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就近方便原則向上海市或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申請材料(受理時間👰🏿、地址和咨詢電話詳見上海市人事局政務公開網www.21cnhr.gov.cn)。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幾項:
1.《通知單》;
2.《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可網上下載☝🏿,需加蓋單位公章);
3.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已婚人員為配偶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還應提交《結婚證》復印件,為未成年子女申領的需提交其他證明📜,驗原件);
4.落戶外省市的戶籍證明🍑;
5.在滬居住地證明復印件(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需提供產權證,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需出具單位證明,借住滬籍親友住房的需提供戶主的房產證或戶口本、同意入住證明及戶主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寄住證明,驗原件)🤽🏼♀️;
6.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在本市創辦企業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就業協議。
已在3月份畢業的春季畢業生在6月25日之前仍未簽定就業協議、檔案戶口未轉出學校的,與秋季畢業生一起將其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均遷往生源地(兩證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於7月8日後到學院輔導員處領取)。
請各位畢業生按照以上的就業相關流程辦理手續👨🏻🦲🦶🏻,以避免將來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秋季畢業研究生離校時間以研究生部通知為準。
研究生部: 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行政樓627室
電話:021-61900052 傳真:021-61900054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15-下午4:30
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軍工路校區: 軍工路318號 軍工路綜合辦事處102室
電話:021-65711154 021-65710400
接待時間:每周二、四、六 上午9:00-下午4:00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 郵政編碼:200235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5:00(國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21-64829191(總機)
附近交通:43路👩🏻🍼、131路、166路、224路😳、236路、703B路🤱🏽、712路💁🏻、725路、755路🦮、729路、732路、763路💢💡、764路、804路、830路、909路、946路💆🏽♂️🥏、上朱線等公交線路;地鐵一號線(漕寶路👰🏽、上海南站)、輕軌三號線(上海南站)。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