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部):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2011年上半年度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將於5月進行,請有關學院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驗收範圍
1.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2. 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已到完成期限),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二、驗收要求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申請書所明確的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申請書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項目所產生的論文、專著、專利、決策咨詢報告💫、獎勵等科研成果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等🙎🏻♂️。
2.項目產生的科研成果的具體要求👩🏽💻:主要項目成果第一署名人應為項目負責人。論文為正式發表、專著為正式出版、研究咨詢報告需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如論文已交雜誌社待發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須提供雜誌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證明或出版合同復印件🈷️💐。所有成果均須註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
三、驗收方式
重點項目采取會議驗收形式🧑🏽🎨,一般項目采取書面驗收形式🗿。重點項目負責人需準備10分鐘左右的驗收答辯PPT。驗收答辯時間將另行通知。
四👨👩👧👦👱🏻♂️、驗收資料的提交
1、驗收需提交的資料
(1)項目申請書復印件1份(A4紙,雙面復印)🫄🏻🌽;
(2)項目結項報告5份(A4紙,雙面打印)🏃♀️➡️;
(3)已標註“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的項目成果(合訂成冊)原件1套🎻🌗;
(4)經學院匯總並蓋章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申請情況一覽表》及電子版。
2🐿、驗收資料受理時間、地點
科技處接受材料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25日🧑🏼⚕️。聯系電話🙅🏽:61900066 ,電子郵箱:hhli@shfu.edu.cn,ycpeng@shou.edu.cn。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請各有關學院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和本通知的要求,嚴格初審🌉。
2. 納入本次驗收範圍的項目,如確需延期驗收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延期結題申請,填寫《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經學校科技處審核後報送。
3.本通知所有表格均可在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表格下載一欄中下載。
(科技處)